8号学生公寓综合楼食堂三层大学生活动中心灯光音响系统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8号学生公寓综合楼食堂三层大学生活动中心灯光音响系统工程
二、项目内容:
本工程位于8号学生公寓综合楼食堂三层。食堂三层大学生活动中心由多功能室、培训室、舞蹈形体房、声乐排练室组成。整个大学生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770㎡,层高约4.8m,需进行灯光音响的设备及安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的经营内容。
2. 投标人须具有演出场馆设备委员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资格证书。
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认证的音响师或灯光师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合同金额≥100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需要购买,每份人民币200元(参加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可免费获取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略有修改),每个合格投标人只可获取标书一份,售后不退,购买费用直接交至学院太湖校区财务处。外地投标人若不便来锡直接获取标书,按附件1《关于外地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的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
2、获取招标文件的条件:需进行资格预审,只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日期间工作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无锡市。